

法规制度
天津市保洁协会文件
津保协【2014】19 号
天津市保洁行业质量监督检查
及处罚信息发布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天津保洁行业服务质量管理,提现代化保洁服务质量意识,增强质量法制观念,维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违反行业质量监督检查及处罚信息规定的企业,
天津市保洁协会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
查及处理意见上报政府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第二章行业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第三条 天津市保洁协会设有行业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及行业产品(用品)管理技术委员会,将对行业服务质量及行业产品(用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有计划的开展质量调查活动,做到对保洁行业服务及产品质量有充分的了解,促进行业服务产品的提高。
第四条 保洁行业企业确定服务过程控制质量指标,对有关资料定期汇总分析,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第五条 行业产品(用品)管理技术委员会严把行业产品准入关,核准生产厂家提供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CCC认证证书、当地质监部门发放的质检报告、国家电器安全检验及国际EST认证证书等产品准入基本条件,通过产品检验过程中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提出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第六条 天津市保洁协会推广、鼓励行业企业使用生态绿色环保产品、用品。
第七条 天津市保洁协会行业专业技术委员会每年组织行业服务质量监督检查,评选“优秀企业”、“明星企业”、“品牌企业”。
第八条 积极受理消费者的投诉,调研服务产品质量信息,配合质监部门、工商部门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市场秩序。
第四条 公开行业检查和处罚信息
第九条 天津市保洁行业服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及最终结果
通过天津市保洁协会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网址)
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规定条款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有抵触的,
以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天津市保洁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天津市保洁协会一届二十一次常务理 事会审议通过。
2014年10月15日
版权所有:天津市清洁行业协会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津ICP备190107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