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制度
新清洁生产促进法发布 扩大强制审核范围
2012年2月29日,修订后的清洁生产促进法发布。此次修订的新法提出,将编制国家清洁生产推行规划,扩大对企业的强制审核范围,并对清洁生产资金相关来源作出了规定,被寄望能推动中国清洁生产有所突破。
根据新发布的清洁生产促进法(下称新法),在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中,增加了“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企业”一类。
新法规定,中央预算应当加强对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的资金投入,包括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和中央预算安排的其他清洁生产资金,用于支持国家清洁生产推行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工程实施清洁生产及其技术推广工作,以及生态脆弱地区实施清洁生产的项目。同时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所需费用纳入同级政府预算。
新法规定,由国务院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国家清洁生产推行规划,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及时公布。
不过,新法虽对在强制审核中违法的企业提高了罚款额,但提高得并不多,仅从“10万元以下”提至“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被业界认为惩戒不足。
在全球范围内,清洁生产被看做是污染防治的最佳模式。与污染发生后进行末端治理不同,它倡导从源头做起、预防为主、全过程控制,最终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西方发达国家经历数十年工业污染,在环境方面付出沉重代价之后,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走出“先污染后治理”的泥潭,其法宝便是清洁生产。
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就从发达国家引入清洁生产理念,与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合作。1993年10月,国家就出台了清洁生产的相关文件。2003年1月1日,世界上第一个《清洁生产促进法》在中国正式实施。但是,徘徊18年,中国清洁生产仍还处于起步阶段。对清洁生产重要性认识不足、缺少资金和技术支持,被认为是症结所在。(转自慧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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