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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保洁协会文件
津保协【2012】41号
天津市保洁协会一届三次理事会、一届三次会员大会会议材料之十:
建立健全保洁市场主体信用档案
逐步建立保洁诚信体系的守信激励和失信
惩戒制度
为推动天津市保洁行业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保洁市场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天津市保洁市场具体实际情况,天津市保洁协会将于2012年开始建立健全保洁市场主体信用档案,逐步建立保洁行业诚信体系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
保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管理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切实维护保洁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守国家秘密,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保洁协会秘书处负责组织制定全市保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制度和标准,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采集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负责并指导市场主体信用评价、良好行为及不良行为信息认定等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包括基本信用信息、信用等级信息、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基本信用信息是指保洁市场主体的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金、资质、业绩、人员、主营业务范围等有关信息;信用等级信息是指保洁行业协会组织开展的信用评价活动确定的信用等级信息;良好行为记录信息是指保洁市场主体在天津市保洁清洗服务经营活动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受到奖励和表彰,所形成的信用信息;不良行为记录信息是保洁市场主体在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违反保洁行业现行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以及合同履行严重不到位,受到相关专业部门行政处理或行业协会惩戒,或者未受到行政处理但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所形成的信用信息。
建立健全保洁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要求行业企业及行业相关企业鼎力支持、全力配合。
在此基础上,将逐步建立保洁行业诚信体系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利用信息监管制度和失信惩戒制度,依法对信用活动行为监管和失信惩戒,将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从市场经济的主流中剔除出去,同时激励守信企业单位和个人。
没有诚信的企业就没有明天,没有诚信的行业就没有未来。打造天津市保洁市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就是描绘保洁行业现代化发展的艳阳天!
天津市保洁协会
201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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