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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保洁协会文件
津保协【2013】89号
天津市保洁协会开展“诚信惠民、服务社会”主题实践活动安排
根据中共天津市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津社党工【2013】3号《关于开展“诚信惠民、服务社会”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十届二次会议精神,迎接和庆祝建党92周年,落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市委市政府“促发展、惠民生、上水平”工作要求,经中共天津市保洁协会支部委员会研究部署,决定在行业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及全体会员单位中,开展“诚信惠民、服务社会”主题实践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全国行业协会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要求,及天津市保洁协会深入开展行业诚信体系及行业评估体系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充分发挥行业从业大军中广大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天津市保洁协会及行业企业自身建设、开展公益活动、树立良好形象,进一步提升协会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活动内容
根据中共天津市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要求,协会党支部和行业从业大军中的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要始终把服务经济社会、服务人民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密围绕“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开展活动。
(一)倡导会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利用行业优势服务社会公众。
(二)建立健全保洁市场主体信用档案,逐步建立保洁行业诚信体系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
(三)开展公益活动,树立天津保洁现代服务新形象。三、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
天津市保洁协会针对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及诚信评估体系建设工作已初步开展,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实施方案业已形成,仅需进一步深入开展。
(二)实施阶段(5月11日至6月30日)
1、各会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利用行业优势服务社会公众活动。要践行社会责任,助推诚信经营;举业发展为民,创建和谐于公;研发职业标准,规范服务质量。
2、各会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协会组织的“建立健全保洁市场主体信用档案,逐步建立保洁行业诚信体系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工作,将《天津市保洁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健全完善;6月中旬,保洁行业专业技术委员会、保洁协会惩戒委员会将依据《天津市保洁行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天津市保洁协会惩戒委员会工作规章》、《天津市保洁协会保洁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天津市保洁行业质量检查制度》、《天津市保洁服务行业自律公约》等相关制度文件,联合组织一次全方位贯彻、执行、落实、检查工作,并依据《天津市保洁行业质量监督检查及处罚信息发布规定》,将检查最终结果通过协会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3、6月下旬组织一次大型公益活动,为“天津眼•摩天轮”做清洗保洁,凝聚民心、树形象。
四、总结阶段(7月1日至7月10日)
(一)各会员单位认真总结履行社会责任,利用行业优势服务社会活动先进经验,形成文字材料报协会秘书处。
(二)协会将于7月20日之前将保洁行业开展“诚信为民、服务社会”主题实践活动总结材料报社会组织党工委办公室。
中共天津市保洁协会支部委员会
2013年5月16日
在“通知公告”中后附4个文件:
1、《建立健全保洁市场主体信用档案逐步建立保洁诚信体系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及下载附件中的《天津市保洁市场主体信用档案表》
2、《天津市保洁行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
3、《天津市保洁协会惩戒委员会工作规程》
4、《天津市保洁服务行业自律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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