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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津清洁业人员、清洁业服务企业
消防安全告知书
为抗击新冠疫情,我市广大清洁业服务企业及下属员工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不添乱,忍一时的“分离”,在津过年。为营造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防范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清洁业协会特别提醒留津清洁业员工、清洁业服务企业严格履行消防法律法规,自觉做好以下消防安全工作:
一、清洁业服务企业应自觉遵守相关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
二、清洁业员工居住房间和清洁业服务企业内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等明火灶具,不得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三、电气线路应穿管保护,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
四、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在入楼入户,严禁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楼梯间停放电动车、为电动车或蓄电池充电。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严禁堆放杂物。
六、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和逃生器材。
七、安装防盗网的应设置紧急逃生窗。
八、留津居住出租房的清洁业员工应切实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及时排查住所安全隐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自行或者通知出租人消除。
九、清洁业服务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切实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隐患排查能力。
十、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等车辆,请勿在室内使用易产生一氧化碳的炉具或电热毯、高功率的取暖器用于取暖。
保证安全最好的办法,就是防患于未“燃”。消防安全不可大意,严格遵守履行消防安全规定,既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天津市清洁行业协会
2021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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