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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保洁协会(2015年)资质等级评审办法
根据天津市保洁协会2015年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工作安排,经第一届第八次天津市保洁行业专业技术委员会讨论,就具体评审办法规定如下:
一、考察、评审规则:
1、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缴纳评审费用,参加内审员培训班;
2、考察组每组成员3-4人,由专委会随即抽取;
3、考察内容为:听取资质等级申报企业工作汇报、对不同服务业态项目抽选进行检查、企业申报相关资料审查;
4、专家组成员填写考察、评审打分表;
5、专家组撰写评审意见,并汇总至协会秘书处;
6、以专家评审会的形式,研究、确定资质等级评定结果;
7、公示资质等级评审结果。
二、资质等级评定工作安排
1、考察时间为一天,对申报项目进行抽查,在到企业审核企业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
2、评审组成员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意见,并填写审查结论报告。
三、评审内容
1、申报企业负责人及被考察项目负责人分别向评审组介绍企业基本情况和申报资质等级情况及项目基本情况(时间不超过30分钟);
2、申报材料中被考察项目基本情况与该项目合同原件是否相符;
3、审查项目申报材料;
4、项目现场参观考察。
5、按照资质等级标准文件条款审查公司内业管理资料资料、项目管理资料等内容。
四、资质等级评定工作的审查结论
考察组对申报企业的项目及申报材料进行审定后,对合格者签署与申报等级相对应的评审意见;对资料不全、不清,或者有其他不足的企业,提出限期整改意见,限期内合格者取得相应的企业资质等级,不合格者不能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
天津市保洁行业专业技术委员会
201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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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保洁协会第二十四次常务理事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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